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3-02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开拓创新融资品种,公司拟采用“售后回租 ”方案与招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租赁期限5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困难,拟开展“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4亿元,租赁期限5年。
上述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借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障资金供给,拓展融资渠道,盘活固定资产,结合公司实际,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背景
2012年末,公司借款总额为15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3亿元,长期借款100亿元,短期融资券13亿元。目前,公司借款以长、短期借款为主,种类相对单一。2013年公司全年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了保障资金供给,开拓创新融资品种,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进行接洽,拟充分利用发电企业固定资产规模优势,与招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融资业务,以解决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融资租赁业务方案介绍
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拟采用“售后回租 ”方案与招银租赁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方案如下:
由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在形式上出售给招银租赁公司(出租人),公司获得发展资金,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本次拟将牡丹江第二发电厂8#、9#机组(2×30万千瓦)在形式上出售给招银租赁公司,然后由公司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公司按协议规定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1.出租人:招银租赁公司。
2.承租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方式:信用。
4.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5.租赁期限:5年。
6.综合融资成本:约5.93%
此次融资租赁为一次性放款,按季度逐期还款,年综合融资成本约为5.93%,折3~5年期银行借款利率6.4%下浮7.3%,共可节省利息支出约1,347万元。
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审议通过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顺矿业”)因生产经营资金困难,拟开展“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2.4亿元,所取得的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委托贷款及其他日常支出。
(一)天顺矿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背景
1、天顺矿业流动资金缺口严重
由于公司收购天顺矿业为带债收购,使天顺矿业自纳入公司体系以来偿债压力一直较大,为此,公司于2012年8月为其提供了2亿元委贷资金,帮助其偿还收购时所欠巨额债务。今年以来,天顺矿业受地质条件影响,导致煤炭销量大幅下滑,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2、天顺矿业年内资本性支出资金需求较大
天顺矿业2013年资本性支出资金共2,640 万元。目前,各项工程建设已陆续开展,后续资金需求较大。
3、煤炭行业融资形势不乐观
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原因,煤炭行业不属于国家支持贷款行业,天顺矿业如申请银行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30%,并且要求用其固定资产或采矿权证抵押。
基于上述原因,天顺矿业为了保持正常生产经营,摆脱资金困境,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自主经营,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二)融资租赁业务方案
本次拟开展“售后回租”方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方案如下:
由天顺矿业(承租人)将自有的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季度向其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由天顺矿业按协议规定以1元价格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回购。
1、出租人:符合“营改增”规定的融资租赁公司。
2、承租人: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资产:天顺矿业全部固定资产。
4、方式:信用。
5、融资金额:不超过2.4亿元。
6、租赁期限:5年。
7、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6.72%。
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