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21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宗法带领“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第一检查组”,到哈三电厂检查督导法律事务工作。
陈主任听取了哈三电厂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法律事务开展情况汇报,对该厂前一时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围绕集团公司三年目标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各级领导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法律队伍业务素质;三是加大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力度,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梅君超陪同检查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