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聚焦 -> 内蒙古出台指导意见支持重点煤炭企业发展
详细信息

字号:   

内蒙古出台指导意见支持重点煤炭企业发展

来源:北方新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14年6月26日 07:19

记者24日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近年来,自治区重点煤炭企业发展较快,实力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发挥了较好的带动引领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煤炭工业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大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力度,自治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内政字〔2003〕427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意见,依托重点煤炭企业,将强化建设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呼伦贝尔三个清洁煤炭生产基地,乌海—棋盘井、阿拉善两个特种煤生产基地以及策克、甘其毛都等进口煤基地。支持重点煤炭企业成为新矿区开发主体。支持重点煤炭企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延伸产业链。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建设煤化工、低热值煤发电等煤炭转化项目和煤炭分质利用、煤机制造、煤炭物流项目。在重点煤炭企业相关项目建设审批以及土地等相关要素供给上,应予以优先保障。此外,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其他煤炭企业,支持重点煤炭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其他煤矿,逐步提高煤炭开发生产集中度。按照相关规定优先配置煤炭资源,保障重点煤炭企业持续发展的资源供给。原煤年产量超过5000万吨的重点煤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

预计到2020年,重点煤炭企业原煤产量占全区总产量80%左右,利润额占全区煤炭行业利润总额75%左右,税收额占全区煤炭行业税收总额80%左右;在重点煤炭企业中形成2至3户亿吨级、6至7户5000万吨级原煤生产企业。

所属类别: 行业聚焦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

资讯中心

公司网群

华电网群

行业相关链接


页面版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